第四一章 奸诈贪婪的代价;至少没训斥过我(1/4)

石湾镇在最近的一次公赎中又有近千顷土地被赎买,三百多名大地主和小地主从此失去了祖宗传下来赖以为生的土地。

大明所面对的耕地占比状况与原位面有少许差异——拥有五百亩及以上土地的大地主占比稍多。

这是因为历史同期战乱不休,土地所有者很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亡故,难以确保土地安稳积累或传承,所以地权是较为分散的。

当时包括中间派人士的调查报告都表明,在长江以南的各个省份,地主人数约为4~5%,占有25%~40%的土地。

同时存在着相当一部分只有几十亩土地的小地主,甚至因为定义模糊,一些富农也被划归为了小地主。

【配图】

而大明近代以来总体平稳的状况实际上让土地变得更为集中,小地主相对少见,地主们多半都拥有上百亩土地。

朝廷的调查结果表明,富农、中农具备一定的消费能力,但贫农、雇农自然是相当低下的。

从地主名下赎买土地给予这些半自耕农和佃农,使这些户人家升格为自耕农,温饱之余,空闲的劳动力也能进城打工。

只要把人从原先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一切就都活络了起来。

两辆挎斗摩托车和几辆自行车缓缓停到了乡间土路旁,两个趾高气昂的吏员脚不沾地,就这么在车斗里随意的宣告了一下土地分配办法。

“……差不多就是这样,看去吧。”

随后,一卷通知书被递了过去。

人们凑到了一起,在通知书上翻找着各户人家分到的田亩多少和所在地。

很快就有人感到了反常——这些田亩大部分都在比较偏远的地方,而且不怎么肥沃。

明朝一般将田亩按种类、肥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每一等又再分三级,所以一共有九种——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

地主们当年收购、兼并土地时虽然会尽量挑选良田,但总归也会兼并到一些一般的土地,况且即使是良田在长年耕作后肥力也会下降。

于是在场的农民们就不乐意了,有人连忙问询道:“差爷,这咋么净是些下等的地啊,而且离得好远,来回一趟怕是要一个多时辰。”

然而那两位吏员却没把这话当回事,只是满不在乎地回道:“这是县里划分出来的,跟我们又没干系,就这么着吧,过些天自个进城把地契办好。”

说完他们便离开了,摩托车突突突的驶过,尘土飞扬,另几个蹬自行车的跟班也大力踩着踏板紧随其后。

类似于这样的事情不算稀奇,人们从前就有耳闻,听说分到土地的人家抱怨官府胥吏的奸诈,不给钱就拖着不办事,磨磨蹭蹭好久就给划些肥力一般的田。

本来近两个月来大家还喜滋滋的,觉得这分田的好事总算轮到自己头上了,可没想到传言是真的。

大家本来就没什么闲财可用,哪舍得把那一点救急用的钱拿出来?

本该受益的农民们因此大失所望,而在此政策中相对受损的地主们也同样恼火。

强制收购土地就已经让人心生抵触了,更别说那些贪婪的家伙还要克扣一部分。

本来为了安抚被强买了土地的地主,田亩公赎政策实际指导办法中要求按高于当地市场价一成五到二成的价格向地主支付。

然而这笔钱在被层层克扣之后,实际支付时往往比市场价还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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