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兔子的报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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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二爷讲的第三个故事。

这个故事离现在已经有点遥远,祝子俊小时候似乎也听大人们讲过,但已记不大真切,但是在当时,却是轰动了周围十里八乡的。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退伍军人,有一手好枪法,两百米以内的活物,他可以抬枪就打,枪枪必中,绝无失手——他在部队得过师里射击比赛的第一名。

他很喜欢打猎,却不喜欢吃打来的猎物,似乎与“钓胜于鱼”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在祝家庄这一带,却对此有着极深的忌讳——如果一个猎人不吃自己打来的猎物,是要遭报应的。

他不信,他觉得这完全是无稽之谈。

经过几年的业余打猎,死在他枪口下的野兔野鸡黄鼠狼等小动物有多少,连他自己都无法记的清。可是由于滥砍滥罚,再加之打猎过度,山里的动物也越来越少了,很多老猎人都收了手,他却依然乐此不疲。

他无法抵挡子弹穿透动物们的身上溅起的血花的残酷的快感,像动物们临死前的抽搐一般,他总是快乐到全身颤栗。

只可惜这种快感越来越少了,这种日子对于他来说就像吃忘了放盐的菜,平淡的难以下咽。

在一个太阳很好的夏天,他决定出去碰碰运气。

他在山里转悠了一圈,连根野鸡毛都没有发现,很是悻悻然。为了不至于空手而归,他走了很远的路,前往老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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