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金光闪闪是什么法宝(1/5)

点香山,溪云洞。

胡猛从一片软玉温香中醒来,一双明媚的眼神正好盯在他的脸上,咻着鼻尖的胭脂香气与身上的温存,胡猛轻声说道:“不愿着绯袍拜凌霄,只愿揽佳人享逍遥。”

“嘻嘻。”女人轻笑一声,道:“那你什么时候给我个名分?”

胡猛闻言却是有些为难,只见他盯着女人道:“红莺,除了名分,我什么都能给你。”

蓝红莺眉头微蹙,将光洁滑腻的手臂搭在胡猛脖子上,然后身体靠在了胡猛身上,吐气如兰地道:“你口口声声说爱我,我还冒死给你偷来了魁星砚,你却连个名分都不愿给我吗?”

胡猛看着近在咫尺的红唇,忍不住抬首在上面轻啄了一下,然后说道:“不是不愿给你,而是无法给你。你要知道,我是点香山的山神。”

“山神怎么了?山神就不能成亲了吗?”蓝红莺不满地道。

胡猛点头道:“对,天条规定,仙官不许婚配,除非是先天姻缘,或玉皇大天尊赐婚。”

“还有这样的天条?”蓝红莺诧异地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天条呢?”

胡猛叹了口气,缓缓说道:“如果你不是在我的帮助下,已经修炼入门进入了练炁境,我和你睡在一起也是犯天条的。”

“什么?”蓝红莺满眼惊愕,“这也犯天条,哪一条?”

胡猛说道:“是《天条·仙官律》第十四条:诸仙官妄变形影,或倚强势、仗神威,淫乱凡间生民男女者,分形!”

蓝红莺又问道:“什么是分形?”

胡猛抚摸着蓝红莺那柔软娇嫩的肌肤道:“这就是你的形,你一切用以在现世中显化的形体、形态,都是你的形,分形,就是把你所有的‘形’分裂,湮灭。”

蓝红莺面露惊恐之色,“这...天条这么严,那做仙官也没什么好,还不如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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