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节 秋赋 十三(2/4)

心情一差,喝酒就有些借酒浇愁的意味了。不一会,一瓶甘蔗酒就下肚了。这朗姆酒是蒸馏酒,虽然有些许甜味入口容易,酒精度也有四十来度,周七已然有些微醺了。

酒入愁肠,更是牢骚满腹。周七想着自己十三岁拜师,鞍前马后的跟着陈明刚快二十年了,一贯忠心耿耿,一点好处没有,到了还要为个土娼被师父猜忌,不由得对师父怨恨起来。

正喝着闷酒,忽然听得有招呼:

“哟!这不是七哥么?”

周七抬眼一看,见来人四十来岁,长得又黑又胖,留着墨黑两绺八字髭须,头上是顶油渍渍的网巾,身穿的一件不知道什么色的长衫,看起来不象个体面人,倒象个小商人。他眨巴了半天模糊的眼睛,才想了起来:

“这不是苟布里么!”

苟布里当年在苟家庄当外厨房小灶上的厨子,陈明刚每次去苟家庄就是他做饭招待,周七伺候师父,常在厨房出入,和苟布里相识。

“正是!”苟布里满脸堆笑,“七哥!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我也是一个人,一起拼个桌子吧。我请客!”

周七见有白食可吃,自然不推辞。就随着苟布里过去了。苟布里却占了一个单间,圆桌上摆了七八个菜点,都是酒楼的拿手名菜――特别是当中的一只烤乳猪,更是让周七眼皮发胀。这只烤乳猪,过去只有大户人家的重大宴席上才会有,据说到了广州,一只就要卖一两银子!

伙计过来把酒菜移来,重新摆过碗筷。两人推杯换盏又喝了起来。周七借着酒意道:“老苟!你现在是发达了!一个人喝酒还吃烤乳猪,过去你可是只有烤着给人吃的份啊。”

苟布里笑道:“这不是托澳洲人的福么!东门市这么好一个市口,真是做梦也想不到。这里人又多,还肯花钱。我开家小小的酒店,也很过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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