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上剑庭 第四十七章 社死(1/2)

    只要墨亦没动用全力,那么外人根本看不出他的修为到底处于什么境界。而曹念生心里也只是把墨亦归为了那种天才类剑修,既然能够完全碾压他,那么必然有着中期的修为,否则的话实力悬殊根本不会这么大。

    当然了,他并不怀疑墨亦有越级战斗的能力,只是他对自己的实力也很自信,因为在他看来,如果大家都是剑宗境初期,虽说打到最后输得一方自然会是他,但也不至于会败得一塌糊涂,他自认为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只可惜上天总喜欢和人开玩笑,想不到他修炼了大半辈子,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么年轻的剑宗境中期,简直有些颠覆了他的认知。突然间想起,上一个让他这么惊讶的人便是天擎派的三长老常戾,那家伙也是世人公认的一个天才剑修,年纪轻轻就坐上了长老之位,光凭这一点,足以让无数人为之敬佩!

    老实说遇到这种百年难得一见的绝世天才,他败得也不冤,甚至都有些心服口服,只因这是个强者为尊的世界,没有年龄歧视,没有美丑之分,唯有实力至上,用一句话来阐述,那就是只要你够强,那么所有人都会尊重你!

    起初本以为常戾就是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在他看来应该很难再被人超越,直到现在他再一次开了眼,才知道原来天才之外还有更牛逼的天才,这么年轻就已经达到了别人哪怕穷极一生都难以企及的高度,可见前途无量!

    然未止,如今段琛的变化更是让他惊为天人,刚入半步剑宗境竟然能够打伤剑宗境中期的强者,要说这战斗力增长的,这越级越的简直就是离谱她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话虽如此,不过这对他而言也是天大的好事,因为这个需要他保护的年轻人终于能够独当一面了,同时心里也为段家后继有人而感到开心且自豪。

    以段琛所展现出来的天赋,相信假以时日的他将会超越先辈,甚至都有可能成为段家有史以来最强大的一名剑修。

    别人怎么看他管不着,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只见他看向段琛的目光中,眼里不自觉的涌出了点点泪花,有种光宗耀祖的意思,脸上也笑了笑,那是欣慰的笑容。

    他是打心里为段琛而感到高兴,这小子虽然混球了点,而且目无尊长,更是尝尝把他气个半死,不过却也是他最为之欣赏的一点。

    因为跟着说话幽默风趣,思想跳脱,性格不着调的段琛,他感觉自己的心态也年轻了不少,好像找回了早已逝去的青春,这也许就是所谓“年轻”的魅力吧!

    似乎想到了什么,只见曹念生整个人看上去变得有些许落寞,如今段琛的实力已经超过他了,想必也不再需要自己跟随了吧......

    以前总说功成身退,卸甲归田,颐养天年,也许这一切是时候该结束了。

    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段琛目光情不自禁地投向曹念生,然而人家早已恢复了正常,根本看不出来半点端倪。

    两人虽然是主仆关系,但段琛心里却从来没把曹念生当作仆人,严格来说他们之间的关系算得上是亦师亦友。

    别看段琛平日里总喜欢对曹念生油腔滑调的,然而在他心里却十分尊敬曹念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两人之间的关系看上去更像一对父子,确切的说曹念生在他心里的地位,就连亲生父亲段均都比不上,是个仅次于爷爷段礼的存在。

    这是因为段琛所渴望得到的父爱在曹念生身上得到了,相比于父亲段均的沉默寡言,不近人情,他更喜欢曹念生能够随时随地的与自己相谈甚欢,这就是和父亲段均的区别所在,他们两人之间从来都没有代沟,更不会有那种陌生的压迫感。

    段均除了能给予他荣华富贵以外,其他什么都没有,而曹念生虽然给予不了他这些,但却能够像一个真正的父亲一般指引他前进,那些父亲该做的事情他全都做了,所缺

    失的亲情也被他填补了,更是数次在自己陷入危机的时候挺身而出,不顾自身性命安全将他护在身后,去和敌人性命相搏。

    虽然每次都能逢凶化吉,但只要看见曹念生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他就心疼的不行,更是暗自发誓一定要赶快强大起来,这样的话曹念生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如今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他也终于不再需要被人保护了,但不知为何他心里却开心不起来,反而有些沉甸甸的,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一样。

    一时间,在场三人心怀各异!

    越想下去脑子越乱,段琛摇了摇头,摒弃杂念,目光落在墨亦的两条手臂上,现在的他觉得自己可以轻松战胜墨亦,不过并未趁人之危,道:“你......还打不打,如果要打,我觉得你可以用霸气对付我!”

    霸气理论上来说是只有修为达到剑宗境后才能施展出来的招式,话虽如此,但对于那些天才来说,仅仅只要修为踏入半步剑宗境后也能释放霸气,不过和真正的霸气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不仅不能够随心所欲的控制和释放,而且威力和攻击范围也远没有真霸气要来的可怕!

    眼下段琛已经踏入了半步剑宗境,和那些天才一样,自然也摸到了霸气的门槛,只可惜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利用这股力量,憋红了脸,然而却只放了个屁,当场社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