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吃饭(1/2)

虽然此时的王飞虎,内心已经愤怒到了极致,但他不敢当场反驳李清的话。正如李清说的那样,他可不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惹怒了他,可是真的会杀人的!同时,王飞虎也知道,再在此处留着,除了丢人现眼之外,别无它用。

于是乎,王飞虎对着王飞跃行了一礼,说道:“大哥,既然你们家有要事,那我就先回去了。”

王飞跃听后,对着王飞虎说道:“老三啊,清儿刚来,不太懂事,你别往心里去啊。等改日,我一定带着清儿登门道歉。”

王飞虎无奈,深深地看了王飞跃一眼,好像在说...大哥,你这个解释吧,还不如不解释呢。

你不解释,我就感觉李清自己欺负我,现在你解释了,我感觉你们一家子,都在欺负我。

不...还有二哥家,都是些坏人!

是而,王飞虎一言不发,朝着门外走去。

一刻钟之后,京州王氏府邸中,最大、最豪华的那座餐厅里,李清,王飞跃等人,围在一张大圆桌前,欢乐地坐在一起吃饭。

圆桌上的饭菜,丰盛之极。不仅鸡鸭鱼肉俱全,而且,还有京州当地的特色菜品——“牡丹燕菜”。

这“牡丹燕菜”,其独特之处是把普普通通的白萝卜,经过多层工序精心烹制,做出燕窝的味道来,并用配料作成牡丹花之状,摆于盘上。使其不仅造型美观、而且汤鲜味美、酸辣香郁、润滑适口。同时,它的菜名,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呢。

相传,大顺建国之初,四海升平,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堪称太平盛世。

一年秋天,京都城东的一片农田中,长出了一个特大的萝卜,长约三尺,上青下白,重约二三十斤,菜农视其为‘天赐奇物’,就把它当做吉祥物进贡给宫廷。

武顺见后,心情大悦。因为大萝卜象征着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便命人将其送进御膳房中,让御厨们用其做出这天下间最精美的菜品。

御厨们为了显示其高超的技艺,精心加工之,并配以山珍海味,烹制成汤,献给武顺。武顺品尝之后,感觉味道独特、鲜润爽口,大有燕窝的风味,于是,赐名为:“赛燕窝”。

又因为这道菜取材简单,既可用名贵的山珍海味作料,又能用一般的肉丝、鸡蛋作料。故而,无论是世家大族、皇亲国戚,还是黎明百姓,都可在正式的宴席之中,选用此菜做‘主菜’,使之登上大雅之堂,深受众人的喜爱。

经过几年的广泛流传,它的菜名产生了——“牡丹燕菜”。

李清面前的这份“牡丹燕菜”,是用猴头,乌参等名贵之物熬制而成,足以看出京州王氏对李清的重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家主王飞跃是心情大好。

平日里,王飞跃也就是三两的量,今天,竟然大发神威,喝到了四两,却依然还是神采奕奕的模样。

为何如此?

是因为他经过李清的一番点拨,明悟了一件事情——何为家主!

家主,乃家族的掌舵者,同时,也是家族之中,权力最大的那个人。

这个人,要张弛有度。若只知道一味的‘愚蠢’的保护族人,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家主。

因为这不是宽容,而是软弱无能。

试想一下,平日里,若因族中几名族人的不满,家主就让步一些,时间久了,家主的威严,还会剩下多少呢?

没了威严,虽有家主之名,但有什么用呢?

只不过是个笑话而已!

这个人,要顾全大局。作为一名合格的家主,当一小部分族人的利益和不满,与绝对的力量产生了矛盾,怎么办?

该舍弃时,就要舍弃一些的。

李清说的对,京州王氏都没了,一小部分族人的利益与不满,还算个屁啊!

明悟了,心情便好了;心情好了,就能多喝几杯了。

王飞跃右手边的第一人,不是他的妻子薛氏,而是他的二弟,王飞龙。

男人要喝酒,女人往前凑什么?

今天,王飞龙的内心,也是很高兴的,但他可没有像王飞跃那样的感悟。

他高兴的原因很简单,从此之后,他在京州王氏之内,多了一个‘好兄弟’——李清。

不是侄女婿,就是兄弟。

刚才在大厅之内,王飞龙就感觉李清说的很对。

短短几句,说出了自己多年,想说而不会说的话语。

身为家主,大哥有大哥的难处!这些,王飞龙不懂,不能瞎说。

但是,王飞龙知道一点:“老三这个家伙,阴险的很!”

在年龄上,王飞跃比王飞龙和王飞虎大很多。同时,王飞跃作为嫡长子长孙,家族的重点培养对象。是而,王飞跃没有太多的时间陪两个弟弟玩耍。所以,小的时候,一直都是王飞龙带着王飞虎玩的。

王飞龙的神经比较‘大条’。一开始,并没有什么感觉,只觉得王飞虎年龄小,事事都应该让着他。

可是,凡事架不住一个‘多’字。

时间长了,王飞龙也发现不妥了。

因为在平日里,出主意的人,是老三;作业的人,是自己和老三。可是为啥?挨揍的那个,总是自己单独一人啊!

虽然王飞龙性格比较直爽,对武艺的爱好,也比书籍多了一些,但也不抗揍了。

于是乎,王飞龙便想出了一个比较笨的解决办法——我不和老三玩了!

我自己作业,我自己挨揍,我活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