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地方要有检察的人(2/3)

但是这种权力在洪武永乐之后,随着大明内卷,仁宣二帝为了迎合士大夫们所期待的“太平盛世”,放松了对地方和对官僚集团的管控,从而迅速被地主阶层所掌握,成为地主阶层控制乡镇权力的工具。

那些人,则是被称之为“乡贤”。

也许有些乡贤的确贤德,造福了自己家乡,但从整体上看,“乡贤”称号也就是某些人在自己的黑脸上,抹了一层白粉,用来骗骗不知情的外乡人和上层漂浮到不接地气的统治者罢了。

所以申明亭制度荒废,至今已经是有名无实了。

朱见济也懒得再去依靠什么“乡贤”,还不如让德云社的戏班子多下乡表演一些正能量戏码给老百姓看。

起码比起绕口难懂的“仁义礼智信”,简单直白,言语开放的戏曲说书,更受底层人的欢迎。

哪怕有样板戏的嫌疑,可现在能让人娱乐的东西本就不多,传统的才子佳人话本也没德云社人才编出来的段子好听。

多听多放,也是没有关系的。

“朕想了很久,觉得只是依靠朝廷派人去管人、去反腐,是不够的,来不及的。”

逼得上司派代表去调查,这代表了什么?

地方上面自己已经烂掉了,它管不了了,自然只能让外部力量来调整。

老子在《道德经》里说得清楚,越是缺少什么,就越是强调什么。

要真是清廉务实的官员充满地方,朱见济又何必派锦衣卫和东厂这些特务过去?

“朝廷的御史太少了,地方上的按察司也不够用……大明朝这么大的地方,就那么点人,即便人人用心做事,又能查多少案件,巡视多少地方?”

“而且州府之下,无有按察司之类的去管,县官不如现管……何其荒谬?”

这就是“大政府”和“小政府”的差别了。

前者能把控制的力量延伸到最基层的统治单位上,后者顶多到了县一级就没了。

等水面上的船被浪顾涌起来的时候,下面可早就暗流汹涌了。

朱见济不能容忍这种情况发生。

要说大明朝的监察制度,比起前朝已经是非常完善了,中央地方都有具体的监察部门。

不过人是不能比烂的,

不止要比前人好,还要让后人受益非凡!

“朕意已决,以后吏员制度一搞起来,就要设立相应的人事部门,要是吏员有纠纷事务,离职退休,都要经人事的手。”

“州府之下,要设检察使,负责监督官员行政,以及对违法事务进行核查纠正,但凡地方主官升堂报案,都要有检察使在旁记录,若是行事有误,则向上级汇报,上级每年也要对其进行抽查,不得轻忽……”

“县之下的村镇,要有巡法员,负责收集当地所犯之事,交由检察使,看需不需要报官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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