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四章(1/2)

呃,貌似这点有些难度。

但……正因为有难度,才更值得秦林去努力啊,不是吗?

随随便便就能成功这种事,多没挑战性,多么枯燥无味,多么让人……好气哦,这种好事为什么不发生在我身上?

咳咳。

秦林也想不努力就成功啊,但问题是谁叫他没那个家庭背景呢!

总不能冲着叶曼或者袁芷说我不想努力了吧?

虽然秦林长了一张不努力也能活得很好的脸,但他还是希望能靠才华吃饭的!

毕竟要脸。

好吧,实话实话,秦林要是没那个才华,光凭这张脸,还真吸引不了袁芷和叶曼这样的天之骄女,就像秦林女装会很好看一样,这两位大美人男装起来也很帅的好嘛。

呃,别问秦林为什么知道!

既然我自己打扮一下就能满足自己,凭什么还要去在乎你那张脸?

所以,还是得靠才华。

秦林十分肯定地点点头。

“才华如我这般快要溢出来的人,一定能让佩奇和布林这种乡下来的孩子见识一番什么叫做真·大忽悠奥义的。”

“这话我说的,不把他们忽悠瘸了,我就枉称秦神棍!”

秦林眼神中带着前所未有的坚毅神情,此去,若…...

“呸呸,此去必胜!”

(晚点再改)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由小及大,脚下的海天市在最近这几年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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