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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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中)

“咚——锵——”

巳时二刻,处州东城门楼上突一声锣响。

四面八方从底下推车拾篮经过的百姓闻声纷纷侧目,却不知道这上头正在发生什么。

就在刚刚,官府来人将东城门外头整个围了起来。

又挨个告知过往行人从巳时这一刻开始,此处暂且就如同上月中元节那日一样。

东城门既不许外面的人进来,也不许里面的人出去,这让处州府的百姓们一开始都觉得有些不解。

但既然衙门都已经这么说了,城门内外的人却是只能暂时绕路去往别处,只留少数被堵着不走的闲人在这儿围着看着热闹。

此刻,抬头望去,只见一带刀捕快在最顶上帮忙拎着一面锣,另有个大白天还像个瞎子的人站在避光处立于一旁,并看着远处城门那边的情况。

他站的位置,就是原本守卫该站的瞭望台。

那么,富察尔济本人等下即将扮演的角色到底是谁,也就一目了然了。

这一幕,就如同中元节上次那夜一样。

‘守卫’会荒鸡之时暂时离开半刻,每一个在城门进出的人都会在只跑到一半时,就在高处被他所发现。

见状,还是头一次见大白天见这等稀奇事,四面围起来干脆看起热闹的人也是用处州话在底下指着上头议论了起来。

“哟,这顶上的那帮衙门里的人这是做些什么呢?”

“不知道啊,只听说方才那过去的人嘀咕,说是官府琢磨了个办法在抓中元节那天杀女子抛尸体的那个‘鬼魂’。”“抓‘鬼魂’?就凭着跑来跑去的可如何抓的呢?莫不是在瞎说骗人。”

这话说着,这帮处州当地人脸上也不太相信。

今日正好是个艳阳天,站在这底下光看热闹也是颇热的,却也没人想散开或是走了,远远的,大伙只见一名一身短打马靴的小衙役正大步扛着半袋白米,从那城门快步内跑出来。

他原是处州府官府腿脚最利落的一个小衙役。

他平常就跑的很快,不说一般扒手小偷,便是翻遍整个州府衙门都未必有他跑的快的。

所以方才正当着差,他就被马自修找来又赏了点银子,就开始帮忙做起这犯罪模拟现场。

所谓,犯罪模拟现场。

就是在一个同等条件的假想情况下,让一个个体重复当夜凶手可能所做的举止。

这个办法需建立在人跑动的脚程始终不变,且每一次距离时间也不能差太多的前提下。

所以,富察尔济那个家伙之前才会和突然和身边马自修说,想要论证对方是怎么‘走回’处州城的,不妨亲自找个人来实验。

也是从方才起,城楼底下那个小衙役已在城楼底下来回这样做了两次往返跑。

他所扮演的角色是‘凶手’,手中的米袋则代表着‘尸体’。

一旁的马自修是提醒时间将要到来的‘钟声’。

至于这其往返中的距离,均是出城门的这段路到城外的那条河沟,也就是上个月第一起凶杀案发生之时,凶手夜里走过的那段路。

第一次,‘凶手’用的是官府一开始的那种原始推测。

即偷偷摸黑带着尸体翻过栅栏,并用最快的速度趁着守夜的官差发现自己的半刻种到达对面的河沟。

第二次,他用的则是马自修所说的寻找一个视觉上的死角。

从一旁悄悄摸过去,以此节本身正面省翻越栅栏的时间,并在守卫轮换的过程中一次性从城内带着尸体逃出。

这个过程都要花费了整整一刻。

每一次,那扮演‘凶手’的小衙役都在跑到一半时就被扮演‘守卫’的富察尔济立刻发现。

并由马自修在一旁敲响铜锣代表实验失败。

这也就说明,先前富察尔济帮忙否定的两点的没有错,这两种办法均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即‘不可能犯罪’是成立的。

可谁都明白,这世上并没有真的‘鬼魂’。

那个杀人抛尸者,原也只是利用普通人的思维和视觉上的障眼法来完成了一个从城内抛尸的过程而已。

等底下那小衙役又一次跑完全程放下手中的麻袋。

站在城门之上,却也闭着眼睛,避着光的富察尔济听到那朝上面挥手的衙役和马自修再次呼喊,这才开口道,

“马捕快,现在就试试我说的第三种办法吧。”

“记住,我还是‘守卫’,但我对你们所做的事情并不清楚,中途我还是会离开,只告诉底下那个正在跑出去的衙役我们要干什么就行了。”

“哦,哦,您等等。”

这话,马自修回答的干脆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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