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又一线索(1/3)

“来弟是李八娃的大姐,今年应该有十二岁或是十三岁了,”赵大元愤然道,“前年快过年的时候,我到小常村去收货,老周拉我喝酒,夜里就宿在了他家。半夜睡得迷迷糊糊之时,李家的人突然打上门来,说我诱奸来弟。幸好那夜酒喝得有些多,我与老周都不知怎么睡在了狗窝,但李家人不信,说是老周为庇护我,才有意睡去的狗窝,还将来弟拉到闻讯看热闹的村民跟前,把她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迹都露出来,非说是我掐的。又把老周常让我睡的屋内被单扯出来,指着上面的血痕,说是求弟破身的证据。

也幸好老周是老猎户,一眼就认出来被单上的是鸡血。又拼了命地拦在李家人跟前,让我赶紧到郡城找良柱叔。良柱叔又报了官,衙役将李家人捉拿到府衙,狠狠打了顿板子,这事才作罢。

但没过两个月,李家人记恨老周,夜里偷偷毒死了他家里七只鸡、三只鹅,还有一只羊。原本我要报官,让衙役再打他们一回,老周拦着不让,只警告了李家人几句,这一两年才稍稍相安无事。”

又是一个名声不好的被害者。

陈韶接过蝉衣递来的笔,一边记着他话里的重点,一边道:“近几日就在商行里待着,在我没有证实你说的是真是假之前,哪里也不准去。否则,我就要以连环杀人案的嫌疑人身份捉拿你,听明白了吗?”

赵大元道:“听明白了。”

陈韶:“去叫下一个人进来。”

下一个依旧是福来商行的伙计,叫孙成义,已经四十出头。

陈韶找出他的花名册,看他负责的并没有涉案的村镇,还是依例问道:“五月二十一日你在哪里,在做什么?”

孙成义脸色涨红,好半晌才回答道:“在、在群芳馆。”

蝉衣啐了一口。

陈韶神色平常地继续问道:“四月二十九日呢?”

孙成义跟赵大元一样,想了一会儿后,摇头答道:“记不清了,应该不是在酒馆,就是在群芳馆。”

陈韶记下他常去的酒馆名字后,让他出去叫了下一个人。

后面进来的四个人,答案都差不多。直到第七人进来,答案才稍稍有了不同。

第七人是丰隆商行的伙计,叫王玉全。

王玉全一进二堂,人就开始打哆嗦,还没有走到堂中央就瘫跪到地上,砰砰砰地磕起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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