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91【速战速决!】(1/2)

四月初五。

齐军九万大军,兵临大同府,于城外十里处扎营。

韩桢率领麾下将领,正在巡视后勤辎重。

“开箱。”

在韩桢的吩咐下,两名后勤处的辅兵撬开木箱,掀开牛皮布,露出下方的火器。

耶律余睹瞪大眼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都说齐军火器犀利,他却一直无缘得见,心中实在好奇的紧。

眼下终于得见,他自然不肯错过分毫。

韩桢拿起一颗火器,检查一番引线,见引线干燥,不由满意地点点头。

云州的雨停了,可南方中原等地的春雨还在断断续续的下着,为了让火器保持干燥,军工所那边没少下功夫,木箱里不仅装有干稻草,还撒有石灰粉吸水,外加牛皮布蒙上。

看着火器古怪的外形,韩世忠稀奇道:“陛下,这便是新式火器?”

“不错。”

韩桢轻笑道:“军工所改制后,去除了不少弊病,还将威力提升了三四成。”

“嘶!”

话音刚落,韩世忠、魏大几人不由吸了口凉气,眼中满是兴奋之色。

原本的火器威力已经很强了,还提升三四成,这得是多犀利?

小武咽了口唾沫,提议道:“陛下,不如点一颗试试看?”

韩桢摆摆手:“不必了,一颗火器从中原运到此地不容易,还是留待战场杀敌的好。况且,军工所已经实验了百余次,新式火器二十步内,可穿巨盾或满挂步人甲,三十步内可穿两层铁铠。”

威力提升是必然的,以前的火器催发火药只有一根竹管,因为陶罐内要填装大量的铁钉铁蒺藜。

新式火器则不同,弹片与外壳是一体的,这就节省出了大量空间,用以填充火药。

填充的火药多了足足一倍有余,爆炸的威力自然也就提升了。

耶律余睹听得惊骇莫名,二十步内可穿步人甲?

这他娘的是仙器不成?

这时,却听韩桢继续说道:“汝等放宽心,能列装在军中,送往前线的军械,都是经过军工所百般测试,朕决不会,也决不允许拿将士们的性命当儿戏。”

“陛下英明!”

众人齐齐高呼。

“报!”

恰在这时,一声急报传来。

“传!”

韩桢吩咐一声。

下一刻,仇牛快步走上前,双手抱拳道:“启禀陛下,大同府城中密探传出消息,完颜宗翰派人大肆搜罗棉衣及裁缝。”

这个举动过于怪异,虽然城中潜伏的密探不明白其中关键,但隐隐觉得不对劲,于是费尽心思,冒着暴露的风险,将这则消息送了出来。

“棉衣?”

韩世忠等人面面相觑,一头雾水。

唯有韩桢眼中闪过一丝惊奇之色,他倒是没想到,金军竟然这么快就发现了棉衣能够挡住弹片。

见他这副表情,魏大好奇道:“陛下知晓金军的打算?”

“朕确实知晓,不过汝等不必在意。”

韩桢笑着摆摆手,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单纯的棉甲,其实挡不了弹片。

毕竟只是棉花,不是凯夫拉纤维。

若棉甲真能挡住弹片,那明清时遍地都是棉甲,火器也就没有发展的必要了,欧洲更没必要在板甲上下功夫了。

任何一种军械能得以发展,说明必然有大用处,否则便没有发展的必要。

马槊就是最好的例子,在五代十国之前,马槊作为马步兵器的王者,经过了数百年战争的检验,毋庸置疑。

但随着重甲的普及,立即让马槊销声匿迹。

火枪也是同理,如果棉甲效果真有那般好,火枪决计会被东西方抛弃,转而寻求另一种武器。

明人朱国祯在《涌幢小品》中记载了“纯棉盔甲”的制作方法:“棉甲以棉花七斤,用布缝如夹袄,两臂过用脚踹实,以不胖胀为度,晒干收用。见雨不重、霉鬒不烂,鸟铳不能大伤。”

鸟铳不能大伤,这几个字已经道明了棉甲的本质。

面对火铳,有一定防御效果,但不多。

被火铳击中受伤是必然,不过却不像铁甲那样重伤或当场毙命,能提高存活率。

这还是最原始的慢速火铳,威力比之火器与野战炮差远了。

连火铳都挡不住,如何能挡住火器和野战炮?

至于完颜活女的例子,纯粹是当时恰逢阴雨绵绵,导致火药受潮,哪怕经过炮手烤灼,也没有彻底变干,影响了爆炸时的威力。

“如此就好。”

见官家如此自信,魏大几人不由放下心来。

接着,韩桢率领一众将领,又巡视了一番野战炮和攻城炮。

如今,前线的野战炮共计一百八十尊,黄铜浇筑的攻城炮三十尊。

“这便是火炮?”

耶律余睹手轻轻拂在冰冷的炮身上,面露惊奇。

韩世忠悄悄看了眼韩桢,见他微微点头,这才笑着解释道:“火炮只是统称,晋王手中的乃是攻城炮。”

耶律余睹好奇道:“当初在金军,随完颜娄室围攻神武镇时,也曾目睹过,声若炸雷,莫非韩都帅当初便是凭借此物,数次打退金军的强攻?”

“非也。”

韩世忠摇头道:“那是野战炮,射程三四百步,范围极广,多用于敌军密集冲阵之时。而攻城炮,最远可射两里地,于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

“两里?”

耶律余睹倒吸了一口凉气,身后的韩福奴三人,更是面露惊惧。

韩世忠说道:“晋王莫急,待过几日大战,便能知晓它的威力!”

……

其实完颜宗翰心里也清楚,想靠棉甲彻底挡住齐军的火器火炮根本不现实,可只要能起到一定防护效果,能保证前军精锐不溃,那就完全可以接受。

至于伤势……

在战场之上,除非缺胳膊少腿,或开膛破肚,否则一律归为轻伤。

轻伤不下战场,继续拼杀是常态。

不过他还是高估了大同府的富裕,一番搜刮下来,收集的棉衣只够制作三四百副棉甲,比预想中的千余副差太远了。

木棉本就是南方树木,北人御寒有皮裘,极少人会买棉衣。

没办法,完颜宗翰只能将这三四百副棉甲配备给麾下的精锐,外层再穿一副铁铠,配合巨盾,勉强可以顶住火器、火炮的轰击。

这支装备了棉甲的精锐,需谨慎使用。

好刚用在刀刃上!

尽管都说齐军火器凶猛,但完颜宗翰却对这次大战信心满满。

军械终归是外物,当初他随阿骨打起事时,部族之中能战之士不足千余,铁甲只有可怜的二十九副。

结果那又怎样?

照样打的辽军丢盔弃甲,屁滚尿流。

所以说,将帅和士兵才是根本。

如今十二万打九万,且骑兵数量是对方的三倍,优势在我!

……

四月初九,阴,微风。

这一日,大同府大门洞开,完颜宗翰率领一众亲卫,架马来到军营之中。

不多时,十二万大军出营,直奔齐军而去。

等了四日,总算等来了阴天,完颜宗翰不想放过这样的好时机。

“报!完颜宗翰出城赶往军营,疑似出兵迎战!”

听到这则战报,韩桢微微一笑:“可算给完颜宗翰等到阴天了。”

闻言,耶律余睹提议道:“陛下,这两日恐有雨水,对火器发挥不利,不如择日再战。”

十万人以上的大战,不是短短一两天就能分出胜负的,往往需要打数日,甚至一两个月都有可能。

毕竟人数摆在那里,双方光是摆开军阵,就需要半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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