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五章 恐怖如斯(求月票)(1/3)

陈启明的车子在西安城里行驶没多久便主动停了下来。

陈启明亲自下车,拦下了后面的一辆面包车。

敲开车门,瞧了一眼副驾上位的那位手里的数码相机,陈启明掏出一包未开封的香烟,给车里的几人一人递上一根,随后询问:

“几位在哪家报社高就?”

马大恒接过香烟,露出讨好般的笑容:“明仔,我们是壹周刊的。”

听到是壹周刊的人,陈启明顿时眉头一皱。

若论全亚洲哪家报社他最讨厌,绝对非壹周刊莫属。

与其他报社的报导正规化不同,壹周刊素以无底线著称。

陈启明个人的好多绯闻黑料都来自于壹周刊。

“都别跟着了,去吃顿好的吧!我请,今天你们也拍不到我什么东西。”

虽然不喜欢壹周刊,但陈启明还是掏出几百块,让几个记者别跟着他了。

马大恒与其他几人对视一眼,马大恒笑着接过钱,“既然明仔你这么说了,你的面子我们一定给,我们马上就离开。”

闻言,陈启明点了点头,语气和蔼的跟马大恒聊了几句,随后这才回到自己的车上。

车子再次启动。

只是,才走两分钟,陈启明便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那辆面包车还在跟着他。

李小玟看了一眼后视镜,询问道:“需要再警告一下他们吗?”

“不用了,他们想跟就跟,你给警方打个电话,直接报警,就说怀疑有人想绑架我。”陈启明直接说道。

“这……”李小玟顿时惊了,“这会不会不好,毕竟是记者。”

“没什么不好的,我已经警告过他们了,他们还想跟,那我只能怀疑他们别有用心了。”

陈启明本来就对壹周刊不感冒。

现在,对方在收了他的钱,都已经承诺不会继续跟拍了,却又食言。

那他自然可以不用客气。

听完陈启明的话,李小玟没继续多说,直接给当地警方打了报警电话,说怀疑有不法分子对陈启明图谋不轨。

陈启明是什么人?

国际巨星。

毫不夸张的说,陈启明现在就是中国在世界上的一个招牌。

他不论走在中国任何地方,他都会受到一定特殊对待。

在西安同样如此。

所以,仅十分钟不到,几辆警车就赶了过来。

警车先在陈启明的车旁边停下,在李小玟指了指身后的面包车以后,几个警察便直接走了过去。

先是要求几人拿出驾驶证、身份证……

陈启明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见几个记者都被要求下车检查以后,便不再理会,与出警的警官打过招呼以后,直接驱车离开。

他对几个记者接下来会被怎样不感兴趣。

但想来,接下来几天他们应该是打扰不了自己了。

哪怕对方证件齐全,有记者证也没用。

因为,香港的记者证在这个时期的内地是行不通的。

他们如果要在大陆采访,需要大陆宣传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直接在大陆采访,会被视为非法。

陈启明不相信那几个壹周刊的家伙能搞到手续。

所以,接下来几天,他们多半要被拘留。

摆脱了记者,陈启明终于顺畅的回到居住的酒店。

回到自己的房间,洗漱了一下,时间来到八点。

陈启明准时开始与自己授权去收购亚视的团队进行了电话会议。

这次电话会议主要内容还是亚视方面的报价问题。

目前,陈启明主要的目标还是林家拥有的股份。

不过,林家虽然因为林百欣陷入土地案被拘留,导致他家想把亚视股份出售。

但林家却不打算出售他们手中的所以股份。

林家只愿意出售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要价亿港币。

陈启明对这个价格还算满意。

但他对只能拿到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并不满意。

虽然百分之二十五已经可以成为亚视的大股东,但并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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