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签约(1/5)

两分钟的时间,葛福宏看完陈启明要求要改的部分后,抬起头看向陈启明。

“小陈,这些地方你觉得要怎么改!”

一边说着,她目光在不停转动,似乎在思索。

陈启明没啰嗦,直接按照自己的想法说道:

“关于分成,我觉得公司抽成太多了,我希望可以修改一下。”

听到这个要求,葛福宏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来的时候她听刘慈伟说了。

“你接着说!”她没有第一时间发表看法,而是让陈启明把其他的问题都说出来。

“还有歌曲版权问题,我希望公司在选歌的时候,能尽量选用我自己的歌曲,并且,我希望我能拥有一定作品版权。

另外,分成范畴方面,我觉得有些超出了,其他方面我可以接受,但我觉得如果我自己写的歌曲亦或者电影剧本这些如果卖给别人,我希望公司能不抽成。”陈启明说道。

其实陈启明想把提分成范畴再说小一点的,但他知道,在分成范畴这一块,福隆经纪公司肯定不会做出太大的让步,因此他只提了自己创作的作品收入不归入这范畴中。

毕竟,就连郭富城、小虎队等目前东南亚范围顶级的歌星,他们的经纪人都要从他们的所有业务中抽取分成,陈启明一个新人想更改太大,他自己都觉得不太可能。

所以,陈启明主要争取的点还是自己以后创作的作品。

听到陈启明这句话,葛福宏眉头皱了起来。

分成范畴方面她倒觉得没什么,仅缩小了一丁点,对公司没什么影响。

但作品的版权共有,这个事情不算大,但也是一個不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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